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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概况

 
关于我们 < 博物馆之友章程

“金石博物馆之友”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金石博物馆之友”。
第二条 本团体由喜爱历史、尊重知识、热衷于博物馆发展事业,愿正当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参加。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博物馆与社会的互动性,促进博物馆宣传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推动文博事业不断发展。
                        第二章 会员类别
    本团体由个人会员(学生会员、个人会员及家庭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所有会员均可享受以下会员特权:
1.设立会员通道,所有会员可通过会员通道快速进入我馆参观;
2.周末及节假日可享受定时免费专业讲解服务;
3.可免费参观精品馆展览;
4.入会可获赠一本《永远的北朝》;
5.免费参加我馆组织“金石文化大讲堂”讲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可优先加入我馆志愿者队伍,可在我馆实习;
7.优先参加我馆组织的文化活动(各种节日活动、夏令营及冬令营)及参观考察活动(按成本费支付有关费用);
8.可享受鉴定月的免费鉴定服务;
家庭会员除享受以上会员权利,还可享受以下会员特权:
1.可参加我馆的家庭日活动,可免费体验一次少儿考古活动;
2.可参加寒暑假由外教老师负责的英语角活动,锻炼孩子的听力及口语。

团体会员入会标准:
由与成都博物馆协议合作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组成,人数不限。团体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
1. 按团体规模,可免费人均获得《永远的北朝》一本;
2. 按团体规模获得一定量的赠票,团体会员团队(20至50人)组织的参观可享受专人导览服务。
3. 每年可要求本馆为团体会员策划一次有关博物馆主题的年度文化活动;
4. 可优惠租用本馆场地举办活动;
                        第三章 附则 
一、入会手续: 
本人向深圳市金石艺术博物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本馆批准即为金石博物馆博物馆之友会员。

二、 会员资格与会员证管理
(一)会员资格
1.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前一星期内可申请延续会员身份。
2.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允许转让。
3.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馆,并交回会员证。
4.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馆领导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5.会员证不可为营利所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会员证管理
1.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及有效身份证;
2.会员证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非会员本人使用会员证,立即没收会员证并注销其会员身份。
3.如遗失会员证,会员需及时告知我馆,并由本人向我馆申请补发,收取成本费10元。一年补办不超过2次。
4.会员证不得用于营利,否则将取消会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会员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深圳市金石艺术博物馆拥有对“金石博物馆之友”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都接受入会申请。“金石博物馆之友”的具体活动及日常管理均由本馆社教部负责。 
详情请咨询我馆社教部梁女士  电话:0755-22220008、15814056608